《酒店、宾馆及饭店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 本标准适用于酒店、宾馆及饭店中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检测、验收与维护保养。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使用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 系统设计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包括集中控制型系统或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消防应急灯具、安全出口设置等。其中消防应急灯具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指用图形、文字指示疏散方向,指示疏散出口安全出口、楼层、避难层(间)、残疾人通道的灯具,保持视觉连续的固定式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目前市场做智能应急疏散的主流厂家,有36V(较少)或24V(较多)直流电源输入的具有3CF认证的疏散照明灯, 外观小巧美观,可供精装设计及照明顾问选择性较多;经与厂家沟通了解,该产品为带系统整体销售,基本都不单独销售。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为人员疏散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场所提供照明的灯具。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 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疏散照明 疏散照明即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的应急照明。 在正常照明因电源失效后,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而需要对人员进行安全疏散时,在出口和通道设置 的指示出口位置及方向的疏散标志灯和为照亮疏散 通道而设置的照明。 应急照明灯具(固定式):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能有效地照明和显示疏散通道,或能持续照明而不间断工作的一类灯具。广泛用于公共场所和不能间断照明的地方。 疏散照明应急消防手电筒(移动式):独立于主电源及应急电源的移动式疏散照明,可有效地方便在逃生是进行手持照明,为疏散和救援赢得时间。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要求,宾馆、酒店的每个客房内应设置疏散用手电筒。 且应具备以下功能及要求: 无需等待,拿起即亮:紧急情况下,无需开关,无需手摇,无需学习,拿起自动点亮。确保用户在紧张慌乱情绪下也能正确开启使用。 闪烁指示,无需寻找:壁挂底座固定于门框或床头,不会随意搁置。地震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可肉眼找到闪烁指示,便于寻找。 便于管理,放回熄灭:拿起就亮设计,手电筒必须放回壁挂底座才能熄灭,有助于规范管理、防止丢失和日常检查。 非一次性,节能环保:可更换电池,终身反复使用,非一次性使用后丢弃;经久耐用,抗机械碰撞及环境变化性能 实时待命,无故障率:长期确保带电供能,紧急疏散时确保紧急照明,不得出现故障或无电量等情况。 安全照明 安全照明即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应急照明。 (1)酒店、宾馆及饭店等的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而熄灭时,在黑暗中可能造成人员挫伤、灼伤等严重危险的区域。如刀具裸露而无保护措施的圆盘锯等。 (2)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熄灭时,使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不能及时进行,延误急救时间而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如医院的手术室、危重患者的抢救室等。 (3)正常照明因电源故障而熄灭后,由于众多人员聚集,且又不熟悉环境条件,容易引起惊恐而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的场所,或人们难以与外界联系的电梯内等。
备用照明 备用照明即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或暂时继续进行的应急照明。 (1)照明熄灭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场所。如重要的通信中心、广播电台、电视台、发电厂与中心变电所、 控制中心、国家和国际会议中心、重要旅馆、国际候机楼、交通枢纽、重要的动力供应站(供热、供气、供油)及供水设施等。 (2)照明熄灭将妨碍消防救援工作进行的场所。如消防控制室、应急发电机房、广播室及配电室等。 (3)照明熄灭将造成现金、贵重物品被窃的场所。如酒店、宾馆及饭店的前台贵重物品区、收款台及银行出纳台等。 系统施工规定 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应具备下列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 1)系统图; 2)各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厅或站台的疏散指示方案; 3)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 4)系统控制逻辑设计文件。 2 系统设备的现行国家标准、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齐全。 3 设计单位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相应技术要求。 4 材料、系统部件及配件齐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能够保证正常施工。 5 经检查,与系统施工相关的预埋件、预留孔洞等符合设计要求。 6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能够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本章的规定,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组织施工单位或设备制造企业,对系统进行调试,并按规定填写记录;系统调试前,应编制调试方案。 对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灯具的主要功能进行全数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灯具的主要功能、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标准》GB 1794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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