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应急消防手电筒为什么要持续照明不低于10小时呢?

根据GB17945-2018新版的消防应急灯国家生产标准中6.3.1.2规定:系统的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第11.1.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18年版)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OO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这里指的是消防应急灯应用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参照应用的消防应急灯的应急时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第11.3.6 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 和《消防应急灯具》GB 17945 的有关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18 中13.8.6及表格中对消防应急灯具明确规定了应急时间,即应急照明中的疏散照明应急时间≥30min;应急照明中的备用照明则分情况≥60min(航空疏散区域避难疏散区域)≥180min(消防工作区域)。 以上照明时长均为应急照明灯相关标准,应急照明灯分布安装在疏散通过区域内,分布排列有效地为突发情况下疏散照明使用。 而应急消防手电筒为何需要规定持续照明时长不低于10小时呢?因为当遇到地震或者楼层倒塌等情况,远比火灾的情况更为复杂,疏散和营救时间将持续更长有效的救援黄金时间是72小时,所以移动式的应急消防手电筒持续照明的时长越长对营救成功的可能性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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